2017年5月16日 星期二

兩個相愛的人若能相互映照對方,愛就會變成靜心。

如果你在和另一個人聯繫時能夠不將彼此的聯繫變成只是關係的話,那對方就會成為你的借鏡,你在探索他的同時,不經意的也在探索自己,你愈是深入了解體會他的人、感覺,他的想法和內在的激盪,你也會了解自己內在激盪的各種感覺,兩個相愛的人相互映照對方,於是愛就會變成靜心。

愛從來就不是關係,愛是一份聯繫,它是一條蜿蜒、永無止盡流動的河流,它不知道停止,而是永遠也不會結束的蜜月期,它不像小說故事從某處開始,在某處結束,它是一個生生不息的現象,它是愛人可以結束,愛卻可以繼續下去的狀況,它是一個連續體,它是一個動詞,而非名詞。

但我們為什麼要把這麼美的聯繫貶低到關係中呢?我們為什麼要這麼匆忙呢?因為單單是聯繫總讓人們感覺很不安全,但關係卻可以令人很確定、很安全。聯繫可以只是就像兩位陌生人的相會,他們或許只有宿夜之緣,隔天就必須道別,有誰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呢?我們因為不知道而害怕萬分,所以希望生活是可以預測的,是可以很確定旳,我們用我們的想法來安排明天,不允許明天自由地呈現。也因此,我們把每個動詞變為只是個名詞。

你愛上某個男人或女人,然後你很快地就想要結婚,把它變成是一張具有法律的合約,這是為什麼呢?法律條文與愛何干?——因為愛已不存在,所以才需要法律條文。你知道那只是一個幻想,你知道愛將會消失,於是你決定在它消失前先穩定局勢,或先做一些處理好讓你們可以永不分離。

在一個有更多靜心品質的人,和更多開悟、教化、進化的世界裡,人們真心誠意相愛,人們聯繫,但卻不落入關係裡。這並不是說他們的愛是很短暫的,相反地,他們的愛極有可能比你們的愛還來的更深且進入更高層次的親密中,他們的愛中會有詩有神,而且有可能比你們所謂的愛更堅固、持久,但這份愛卻沒有法律、法院和警察的保障。這份保障將會是在內在,它會是打從心底的一份承諾,是一份靜默的溝通。如果你喜歡與某人在一起的相處,你就會想要有更多一起享受的機會,在親密的聯繫中也是一樣,你將會想要更深入探索彼此的親密。

有少數愛的花朶只有在很長的親密聯繫之後才會開花綻放,但也有些花是季節性的,六個星期之內,它們就綻放在和煦的陽光中,然後再經過六個禮拜,他們就永遠地凋零。有些花朵需要好多年的歲月才會成熟、開花,它需要的時間愈久,就愈有深度。

它必須是心對心的承諾,你甚至不用將它表達出來:因為表達是很世俗的。它必須是靜默地承諾——是心對心、眼對眼、存在對存在。它必須被了解,而不是言語的表達。

把關係忘掉,學習如何聯繫。一旦你進入闢係中,就會把對方視為理所當然,而這理所當然的看待卻毀壞了所有的愛:女人認為她了解她的男人;男人也認為他了解他的女人,但事實上,他們誰都不知道誰,誰也不了解誰,那是不可能的,對方永遠都是一個奧祕。理所當然的態度相互對待是很侮辱人且不尊敬人的。

聯繫意味著你總是在「開始」,總是盡力試著更去認識,你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把自己介紹給另一個人,你總是盡力地要能多了解另一個人的特性,不斷地推敲、深入他內在真心的感覺和他生命本質的核心,嘗試著解讀那不可破除的奧祕。
那就是愛的喜悅——對境心靈的探索。

如果你在和另一個人聯繫時能夠不將彼此的聯繫變成只是關係的話,那對方就會成為你的借鏡,你在探索他的同時,不經意的也在探索自己,你愈是深入了解體會他的人、感覺,他的想法和內在的激盪,你也會了解自己內在激盪的各種感覺,兩個相愛的人相互映照對方,於是愛就會變成靜心。

By @SOHO